51吃瓜 民生保障局于2024年6月25日印发了《51吃瓜 民生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2024-202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民生规〔2024〕1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和《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泉卫规〔202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2024-2028年)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应用智能化、数字化进行诊疗服务基本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室)依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10%村卫生所(室)设立“中医阁”,90%的村卫生所(室)能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增强,95%以上的村卫生所(室)服务能力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其中服务能力较强的15%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专科以上学历占比提高到5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高到45%;待遇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有效解决。
到2028年,村级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基本健全,专科以上学历占比提高到65%以上,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高到60%;村卫生所(室)“中医阁”覆盖率达15%,绝大部分村卫生所(室)服务能力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其中服务能力较强的20%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村级医疗卫生资源,采取“一村一所为主,卫生院分院、派驻、联合村卫生所或移动医院、巡诊等建设模式为辅”的村卫生所(室)建设方式,落实村卫生所(室)建设,提升村卫生所(室)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加强边远地区村卫生所(室)建设。
2.加快服务能力达标。
强化村卫生所(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制定完善村卫生所(室)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所(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
3.完善村卫生所医疗保障网络体系建设。
对一体化村卫生所(室)依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通过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所(室)医保结算,实现村卫生所(室)卫生专线和医保专线“村村通”或“ 就近通”。
(二)创新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机制
4.及时招聘与补充乡村医生。
积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专项招聘到村卫生所(室)工作。鼓励医学院校科班生积极投身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免试申请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政策。
5.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完善准入退出制度,录用到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相应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范围内执业。
6.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区管乡(镇)用、乡(镇)聘村用,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
7.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通过区医院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帮扶带动村卫生所(室)发展,区支援乡镇、乡镇支援村级,提升乡村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8.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
2024年起,在乡镇卫生院新招聘编制内人员时,以区为单位每年统筹一定数量空编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选拔优秀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进一步引进执业(助理)医师、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室)工作。
(三)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教育培养机制
9.提升乡村医生学历水平。
有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所可引进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等专业紧缺人才。
10.加快执业医师化进度。
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注册之日起三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生资格,下同)。实施执业资格提升工程,提升乡村医生执业化水平,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提高乡村医生薪酬待遇水平
11.严格落实政策待遇。
要落实好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12.逐步提高岗位补助。
2024年起给予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对于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行政村,视财力情况适度提高乡村医生岗位补助,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五)强化乡村医生社会保障
13.落实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
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4.推进医疗责任险全覆盖。
各乡镇要为辖区乡村医生统一投保医疗责任险,主要保障乡村医生在合法诊疗中因过失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规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15.推进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依托现有的“泉州市全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增加乡村医生管理功能模块进行建设,建设以乡村医生基本信息、注册管理、绩效考核等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规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16.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教育。
落实乡村医生每年全覆盖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优秀乡村医生参加国家、省级组织的各类卫生健康人才项目的培养、培训。
17.强化执业考核管理。
要指导督促乡村医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切实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行为。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加强乡村医生执业考核与管理。
本措施的具体解释工作由51吃瓜 民生保障局承担。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规定与本规定有出入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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